关于给予朱育良等5位同学退学处理的决定
工程管理学院、能源工程学院:
2022级建筑室内设计学生朱育良(身份证号:3404****2615)于2022年办理休学,至今未申请复学。辅导员与该学生及学生家长多次联系均联系不上。2023级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学生彭越洋(身份证号:3403****5613)于2024年5月办理休学,休学期将满时,辅导员提醒学生按时复学,但学生放弃复学,且家长同意学生退学,但学生及家长不愿到校办理退学手续。根据《淮南职业技术学院学籍学历管理办法》第十章第四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,经研究决定,给予朱育良、彭越洋两位同学退学处理。
2020级建筑室内设计专业社招班学生徐晨晨(身份证号:3403****0039)未请假离校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活动,经辅导员与该生联系,确认学生本人不再复学。根据《淮南职业技术学院学籍学历管理办法》第十章第四十九条第四款之规定,经研究决定,给予徐晨晨同学退学处理。
2023级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学生丁梦真(身份证号:3406****2446)于2024年8月向辅导员口头提出退学,但始终未到校办理退学手续,辅导员与该生及家长多次联系,确认学生自愿退学。2022级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专业学生吕怀承(身份证号:3416****4319)于2022年9月退役复学至今,经常以部队任务为由不来学校参加教学活动,辅导员与该生及其家长联系,确认学生自愿退学。根据《淮南职业技术学院学籍学历管理办法》第十章第四十九条第五款之规定,经研究决定,给予丁梦真、吕怀承两位同学退学处理。
请将处理决定通知学生本人。如朱育良等5位同学对处理决定有异议,在接到学校处理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,可向学校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。逾期未提出的,视为放弃申诉权。
特此决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