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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给予翟春领等4位同学退学处理的决定

作者: 时间:2025-12-03 点击数:

关于给予翟春领4位同学退学处理决定

 

智能与电气工程学院、能源工程学院

2023级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学生翟春领(身份证号:3416****5338)、2024级大数据技术专业学生黄灵岳(身份证号:3418****1771)、2024级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学生杨梦雨(身份证号:3401****0081)、2024级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学生刘文杰(身份证号:3412****2070),以上4位同学自2025年9月开学以来,均未到校报到注册。经辅导员多次通过电话、微信等方式与学生本人及家长沟通确认了其具体情况及退学意愿,但学生本人及学生家长不愿到校办理手续。根据《淮南职业技术学院学籍学历管理办法》第十章第四十九条第五款之规定,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,给予翟春领等4位同学退学处理。

请将处理决定通知学生本人。如翟春领等4位同学对处理决定有异议,在接到学校处理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,可向学校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。逾期未提出的,视为放弃申诉权。

特此决定。  

2025年12月3日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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